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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注册商标不被骗?

作者:内蒙古瑞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18 08:30:52

如果你想把自己的事业做大做好,那么注册一个独一无二的商标无疑是成功的第一步。可是怎样才能注册商标不被骗呢?找代理机构?可以!找一个正规的知名的代理机构吧,代理费不是一般的贵。找一个便宜的小的代理机构吧,又太不靠谱,最害怕的就是他既骗了你的钱,又把你想注册的商标抢注了,这种真的是非一般的可恨!小编将介绍如何选择一家可靠的商标代理机构。随着最近几年呼和浩特商标注册之风的愈演愈烈,越来越多的代理机构也相应而生,在鱼龙混杂的情况下,怎们样才能找到“龙珠”呢?

1.注册前先查询注册商标前先进行商标查询是很重要又很关键的一步,这一步很大程度上就决定了,你的商标是不是能顺利通过实质审查。抛开盲查期不谈,我们想要注册的商标,只有在前期进行充分的查询准备,才不容易遇到因商标近似或相同而被驳回的情况。有些代理公司不够尽职尽责,在操作这一步的时候很不用心,甚至不做这一步,往往在企业提出要注册商标之后,他们随便查询一下就草草了事,让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和个人承担巨大的风险,多走了很多冤枉路。所以,在选择代理机构的时候,一定要选择能够提前进行商标查询等事前准备工作的代理机构,他们专业的团队和业务人员能够帮你把前期风险降到最低,少花钱多办事儿,不选它选谁呢?

2.正确建议、导航商标在进行注册时需要根据《服务与商品分类表》选择要注册的类别和商品项目,它和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商品分类方法存在出入,很多想要注册商标的人对这些了解的不够全面,在选择的时候也就容易出现问题。一般来讲,好的代理机构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顾问帮你进行筛选,他们会根据你所在的行业以及产品的相关信息,从主要选择类别入手,帮你制定出最优的注册方案。筛选商标注册类别是个需要专业素养的细致活,一旦出了漏洞,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很容易出现问题,所以,选择代理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找那些能够给你提出最合理有效的建议,又能为你正确选择商标注册类别的正规代理机构。

3.后期跟进与维护有些代理公司的服务头重脚轻,收完代理费就开始做甩手掌柜,在商标出现问题的时候,不管不顾,让委托人干着急。这样的代理公司根本就是骗子!前期态度再好,没有后期的跟进与维护,我们的商标也很难注册下来。商标在注册过程中,难免会遇到问题,很多商标局下达的通知都会经由代理机构传达到委托人那里,像是被驳回、被异议这种情况就更不用说了,若是没有专业的代理机构为注册人提供支持和帮助,即便是复审、答辩也很难成功,所以说,后期的跟进与维护特别重要,一定不要找那种只管收钱不提供帮助的代理机构!

4.承诺必达注册商标是存在一定风险的,没有人能承诺注册商标可以达到100%的成功率,因为这种情况几乎不存在,而有些黑代理正是看中了大家对低价格高成功率的渴望心理,所以才打着低价包过的幌子骗取受众的信任。但就像我们常说的“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越是低价格才越保证不了高成功率。所以,我们在选择商标代理机构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不为了贪图一时的便宜,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专业、正规而优秀的代理机构是不会做出不靠谱的承诺的。

随着阿里巴巴和京东的崛起,许多用户已经看到了企业进行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巨大可能性。这种高效便捷的贸易方式,使得居民电子商务的商业趋势越来越流行,但无论您选择天猫还是京东,都离不开商标,2016年,在中国申请的商标数量已达369.1万个,随着对商标需求的增加,注册申请量也在不断增加。普通商标有效期已达15个月以上。同时,大量的商标申请逐渐将注册商标的成功率从50%左右降低到30%左右,随着商标申请数量的增加,成功率仍在下降,很多人选择购买商标进入电子商务平台。与呼和浩特商标注册相比,商标交易有什么优势为什么为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标更好。

第一个是商标交易的即时性。商标可以直接购买,但必须与商标中介机构签订协议;购买商标的,商标局可以在收到转让申请之日起15日内发出《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在6-8日内收到《商标转让核准证书》。自申请成立之日起个月,大大节省了商标注册所需15个月以上的周期。

如果考虑到时间成本,过去六个月内商标转让的时间价值远远超过了购买成本。对于电子商务平台和互联网公司来说,时间就是金钱,如果我们因为等待注册商标而失去了很多机会,这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情,让人叹息。如果我们通过购买商标来节省时间,我们可以一步一步地在市场上领先。

另一方面,商标转让的成功率高达98%,远远没有达到30%的商标注册成功率。同时,可以转让商标的商标基本上是通过商标注册的,这大大解决了您的其他顾虑。同时,依靠商标进驻天猫,可以节省数万元的押金和成本。

也许对一些初创资金雄厚的企业来说,注册商标是他们的最佳选择,但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商标交易无疑是一种更方便、更实用的获取商标的方式。

在注册公司比较简单,只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资料,短时间内就可以快速注册完成。在注册公司时我们需要提供公司章程,那么公司章程到底是什么呢?首先我们先来了解公司章程的定义,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一般我们线下注册公司需要以下资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照一码)

2、如果找人代办的话需要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6、经营地址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红本租赁凭证)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8、关于经营范围中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的复印件如果是公司控股,则还需要提供控股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法人股东监事的身份证。

其中关于公司章程的部分,一定要包括以下内容:

1、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2、经营范围

3、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等事项

4、注册资本缴纳方式等另外企业经营地址如果是租赁地址,那么场地证明文件一定要提交有效的,普通的白皮合同和租赁协议都不可以,需要提交红本租赁凭证才行。

事实上,公司章程是公司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东西,写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章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绝不能随随便便依照模板任意填写哦。

呼和浩特商标注册除了有商标侵权、商标驳回、商标近似,还有商标共存。那么商标共存与商标侵权又如何认定呢?小编综合整理了下资料给大家参考。商标共存定义:商标共存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不同的主体基于商业目的,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基于商业使用目的被核准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相同法域内同时合法存在。更简洁一些,即在商业活动中,相抵触商标共存于相同的法域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TO)也给出了相应的定义:不同的市场主体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从事商品销售或服务而不必然影响各自商业活动的情形。从这一定义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TO)对于商标共存的界定是以不同于其他商业主体的商场消费群体作为标准。

“商标共存”可通俗地解释为:两家不同的企业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在没有冲突、不相互妨碍商业活动、不导致公众混淆的前提下共存。构成商标共存的要素分析:

1、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商标共存的首要条件。商标的本质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因此,在使用商标时应当尽量使各自的商标具有显著性,以便与他人商标相区分。但在大环境时代下以及人们的知识水平等的制约,难免会出现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以,就会出现相同或近似商标由不同的商标所有人在同种或近似商品上使用的情形。

2、商标属于不同的主体。在商标共存情形中,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归属于不同的商标所有人。当相同或近似商标归属于同一商标所有人时,则不属于商标共存。商标权本质上是垄断权,商标权人对其所拥有的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并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商标共存中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如果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为不知名的商标,仅在有限的地域范围或商品上使用,因地域范围不同及产品类别的差异的存在,商标之间并不会引起冲突,也就不存在适用商标共存制度的必要。如果相同或近似商标中仅有一方的商标为知名商标,而另一方的商标为不知名商标,此种情形往往会因在先权利的存在或者具有侵权的可能而不需适用商标共存制度。

4、商标共存不存在混淆的可能。商标共存中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如果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为不知名的商标,仅在有限的地域范围或商品上使用,因地域范围不同及产品类别的差异的存在,商标之间并不会引起冲突,也就不存在适用商标共存制度的必要。如果相同或近似商标中仅有一方的商标为知名商标,而另一方的商标为不知名商标,此种情形往往会因在先权利的存在或者具有侵权的可能而不需适用商标共存制度。

商标侵权定义: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主要看是否具备以下四要素:一、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二、行为的违法性;三、损害事实是违法行为造成的;四、行为的故意或过失。

上述四个要件同时具备时,即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另外,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那么,商标侵权与商标共存的判定标准是什么?在通过对商标共存和商标侵权的概念以及二者的构成要件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商标共存和商标侵权二者的界线虽然并不十分明显,且二者之间还有很多重合之处,但二者关键的区分就在于商标是否存在混淆可能性。混淆可能性是指经营者对任意商标的使用可能使相关公众将不同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误认为来源于同一个经营者或虽能区分商品或服务源于不同经营者,但却可能误认为这些经营者之间存在隶属、赞助、联营、许可或其他经济上的关系。

混淆可能性的判别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公众实际感受性,应当结合相关公众实际感受商标的方式以及商标使用的具体情况以及其对相关公众的影响进行比较。2、商标整体印象。商标产生的整体印象一般具有决定意义,法院在区分商标侵权与商标共存的时候,对商标不应当对各个部分单独进行比较,因为相关公众实际上不可能单独识别和记忆。3、显著性标准。

需要明确的是,一般而言商标的整体印象是由该商标的显著部分决定的,在认定某一商标对其他商标构成侵权时,必须把握显著性这一最基本辨别方式,例如,如果两种商标的圆不同,但颜色搭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认定这一商标构成侵权的。因为,在多数商标中,外形轮廓是改商标区别于其他商标罪显著的方面,那么即使颜色搭配相同,也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因此,在判断商标共存与商标侵权上,必须综合考虑上述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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